法院查明,2014年间,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闫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。2014年下半年,王克勤将一张写有被告人张绍霞名字和银行账号的纸条交给闫某,2014年10月24日、2014年11月4日,闫某通过他人向该账号先后两次汇款,共计人民币400万元。张绍霞明知上述钱款系王克勤的非法收入,将该钱款用于归还家庭借款。
不过周兆成指出,在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,比如取保候审的情况下,检察院审查起诉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,“但也必须遵照迅速、及时的原则,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。”
《北京:元旦春节原则上不办庙会等节日文化活动》法院查明,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,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孙某任法定代表人的限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。其间,张绍霞明知王克勤收受孙某的人民币70万元系非法收入,将该钱款用于家庭使用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