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知情人士介绍,3号地、5号地的开发商涉嫌债务纠纷,债主通过诉讼讨债,造成了3号地和5号地上的楼房先后被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海口海事法院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、屯昌县人民法院等10家法院轮候查封20多次。
2005年1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,徐善瑾交纳了6万元保证金。据其介绍,2006年他曾从县检察院领到44500元保证金,余下的钱直到此次领回。
《空气卫士or健康杀手?“不,我只是一盆绿植”》案卷材料显示,2004年11月徐善瑾被逮捕,羁押53天后获取保候审,2006年4月17日被移送审查起诉。此后11年间,固始县检察院未对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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