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类制度,域外被共知的是美国“梅根法案”。经重大案件推动,性侵儿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成为立法者迫切关注的议题。1996年联邦“梅根法案”出台,性犯罪者须登记并公告社区。
“由于车门被反锁起来,我们无法打开后备箱门,就把玻璃给砸开了。发现车内有一位30多岁的女子正抱着一名婴儿,当时河水已经漫到车内。”徐志宇说,他们先将婴儿抱出,然后又将女子拽出车外,由于救援及时,所幸两人并无大碍。
《辽宁省开原市发生一起持刀杀人案造成7死7伤》关于性侵害儿童,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。2013年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指出,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,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,猥亵儿童罪,组织卖淫罪,强迫卖淫罪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,引诱幼女卖淫罪,嫖宿幼女罪等。但实践中,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