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,进行了公示,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,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、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。
在与记者交谈过程中,两男子自称公司名叫“隔壁老张”,位于“湘域国际”,他们是贷后催收人员,第一次到夏双家催收,“她总共借了1.2万元,还剩3000元本金未还”。至于公司向夏双催收多少利息,两男子对此表示“不清楚”。
《受贿行贿一起查 主动投案……2020年反腐热词》此前,在2017年9月29日,二中院对王克勤做出一审判决,法院经审理查明,2006年至2016年6月,王克勤利用职务便利,在承接中央企业工程项目、股权转让、介绍应届毕业生入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,本人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张某1、王某2多次收受或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97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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